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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语学院院务公开暂行规定
2010-04-24 13:39  

实行院务公开,是深化我院内部体制改革,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;是加强我院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;是促进我院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廉洁自律,进一步搞好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保证;是密切干群关系维护我院形象的有效措施。

为贯彻学校关于院务公开的实施意见,进一步推进我院的院务公开工作并取得实效,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目标

1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,解放思想,转变观念,以解决影响党群关系、干群关系和党风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,按照校内公开与院内公开相结合,行政监督、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,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,严格标准,规范程序,将我院重要院务予以公开,努力增加我院工作的透明度。

2、通过推行院务公开制度,要使广大师生员工关心的、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得到比较满意的解决,不断拓宽广大职工和学生参与我院管理的渠道;切实加强我院的民主政治建设,加强我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,培养和树立良好的校风和教风;依法治教,依法管理,完善我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,努力建设符合学校要求又有我院特色的二级管理制度。

二、院务公开的内容

除《保密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,其它事务原则上都应公开。

1、收费公开:包括我院收费政策依据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及制止乱收费的规定。

2、财务收支公开:包括学校拨款、社会捐资、学杂费、借读费、勤工俭学和校产收入、房屋场地租赁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,以及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项目,包括人员工资、公务费、小型维修费及购置费。

3、基建项目和大宗物质采购公开:主要指经费来源、工程预算、工程招标、公开采购情况等。

4、我院领导班子成员重大事项公开:包括领导干部的住房、通讯工具、公款出国(境)、国内考察等重大事项。

5、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工作公开:包括干部任免、职称评定、业务考核、评优评先、晋职晋级、出国进修、工作调动、奖金分配、住房分配等。

6、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公开: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类先进称号的评选、奖学金发放、特困生补助及学习费用的减免、招生就业情况等。

7、我院重大决策公开:包括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、专业申报、专业建设、重点课程建设规划、院实训、实习基地建设和资金投入使用情况、重大改革措施及其他需要监督执行的有关制度等。;

三、院务公开的形式和方法

院务公开的形式遵循可行、实用、便捷的原则,因地制宜,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进行,主要有以下几种:

1、在教代会上公开。按照《外国语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》和有关规定,定期召开教代会,由院长报告工作,公开我院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、重大改革措施等。教代会闭会期间,召开代表团长联席会议进行公开。

2、在会议上公开。在院长办公会、院党政联席会、学院党委会议、院务会、每周全院教师大会等会议上,公开干部任免、职称评定、工资调整、奖金发放等有关事项。

3、在各种类型的座谈会、调查研究会上公开。通过此类会议征求意见,听取群众反映,并就有关问题进行公开,同时亦可做必要的解释和说明。

4、通过院务公开栏、网站、学院简报、板报等形式公开。我院在适当位置建立院务公开栏,设立举报箱、投诉电话,为广大师生知情提供方便。

5、院务公开的时间可根据公开的内容、形式和群众关心的程度而定。有的内容半年或一年公开一次,如年度计划、发展计划 ;有的内容如干部任免等,则随任随公开,随时听取意见。

四、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

1、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,院长为组长,是我院院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。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为学院领导、工会主席副主席、分团委书记、教代会代表组组长。名单如下:

组长:张祝祥       副组长:丁静涛

组员:李敏、成昭伟、霍静伟、刘杰辉、张承天、卢兴谭、贾清艳、刘宝贵、杨德娟

2、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院务公开的组织实施。重大院务公开要根据有关要求,制定出详细公开计划和实施方案(包括工作依据、标准、要求、条件;工作程序;工作过程;工作结果等)。每次公开后,要及时收集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,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,要及时答复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。整改意见及结果再次公开,并征求群众意见。

3、我院院务公开要主动接受学校纪检、监督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。

4、积极认真地接受教职工投诉,对违纪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查处,对搞假公开、欺骗群众和上级领导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。

5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学生会等组织要认真听取群众反映,集中群众意见,为我院的院务公开工作积极提意见和建议,共同做好我院的院务公开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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